佛山市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具有佛山特色的新型标准体系,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现公开征集2024年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一)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地理标志产品等特殊技术要求和我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展迫切需要的标准项目。
(二)对一般工业产品的技术要求以及产品检验方法,不得制定地方标准。符合市场竞争和创新发展的需要,可以由市场主体制定的,一般不制定地方标准。
对有机、绿色、无公害、富硒、富锌等农产品标准,原则上不予立项。严格控制涉及评分、评级、评估、鉴定等范围的标准。
对不包含技术要求的一般性工作程序、手续、职责、措施、办法、规定等,或仅为某项具体工作服务、明显不属于共同使用、重复使用的标准化对象的,不应制定地方标准。
(三)申报项目应与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在领域内取得一定成效或形成特色亮点,需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规范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技术要求或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
(四)市级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提出部门和归口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五)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先进性,并能够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将《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附件1)(一式三份)、标准草案(一式三份)和《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二)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本行业制定地方标准的需求,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择优提出立项建议。
(三)项目申报单位将通过审核的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fsamrbzhk@foshan.gov.cn。
(四)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
三、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
(二)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
(三)标准草案。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先进性。
(二)项目下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项目名称、起草单位和进度安排等,原则上在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标准报批工作。
附件:1.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
2.佛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联系人:陈雪萍,联系电话:0757-82321223,邮箱: fsamrbzhk@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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