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管理深圳市科协业务主管的科技类社会组织,深圳市科协拟制定《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技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申请深圳市科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及申请成为团体会员的实施细则(试行)》。
现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3月22日18:00前将有关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市科协学会学术部邮箱kxxhb@shenzhen.gov.cn,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视为无效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技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
2.关于申请深圳市科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及申请成为团体会员的实施细则(试行)
3.关于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技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申请深圳市科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及申请成为团体会员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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