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厅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来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二级资质申请共2项。为保证资质业绩审核的公开、公平、公正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现将申报企业主要信息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2024年3月8日至3月1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广东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异议提出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陈述或诬陷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们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对所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处理。
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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