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项目的入库评审、现场核查和项目后期管理等工作,我局计划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项目工作服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范围
包括2025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2025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2025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项目。如以上资金名称发生改变,但扶持方向或扶持对象类同,均视为同一资金,列入服务范围。
二、项目工作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2025年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入库评审
根据省文件要求,对申报设备奖励方式的项目进行完工评价、入库评审。主要工作包括有:
1.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材料完整性、申报条件符合性进行评审。
2.对于申请设备奖励方式且通过完工评价的项目,依据各项目申请材料对购置的设备明细表进行现场核实和核算,并形成核算结果。
3.对各项目技术和经济等指标进行评分,得出综合分及综合评审意见。
4.项目评审结束后,出具正式书面审核报告,并结合项目轻重缓急程度提出综合排序意见。
5.其它相关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项目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和后期项目管理等工作服务。
(二)2025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遴选、支持入库评审
根据省文件要求,开展2025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遴选、支持入库评审。主要工作包括有:
1.组织专家对县区上报的测算项目材料完整性、符合性进行评审。
2.现场核实测算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符合省文件要求的期间内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
3.对申请入库的支持项目,依据项目申报条件进行申报材料完整性、符合性评审。
4.现场核实和核算支持项目建设和投资情况,并形成核算结果。
5.出具正式书面审核报告。
6.其它相关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项目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和项目后期管理等工作服务。
(三)2025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项目入库评审
1.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材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申报条件符合性进行审核。
2.现场核实项目建设,并对项目实际情况出具情况报告。
3.其它相关的工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项目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和项目后期管理等工作服务。
三、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1家中选单位。
四、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机构或其他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
(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以及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五)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六)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执业行为合法合规,未受到行政处罚和未有不良记录。
(七)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五、报名材料
(一)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机构相关工作资质、业绩,服务团队人员学位、学历、职称、相关工作经验等情况。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投入、进度安排、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合计报价最高不超过26万元(含税)。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机构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家费、食宿费、会议场租费、交通费、工作人员经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费用。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测算说明;
(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其他可以佐证机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五)企业会计制度、2023年以来单位缴纳税收记录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等材料;
(六)承接服务项目的证明材料;
(七)提供项目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六、申报材料印制要求
(一)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不可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一式六份。
(二)申报材料可自行编制封面,并在封面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三)申报材料首页、尾页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涉及承诺内容的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供申报材料的WORD格式的电子版(光盘刻录)。
七、其他事项
(一)服务费用从工作经费中支付,所有工作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二)承接单位不得再将服务项目委托给其他第三方(专家,以及出具审计报告工作除外),否则取消资格。
(三)如遴选出第一名出现变故或中途放弃的情况,工作经费不再支付,应按排名顺序选取第二名继续开展本项工作。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九、联系方式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联系人:陈洪博,蓝青;电话:3428289,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安宁路38号705室。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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