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各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比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0〕127号),更好发挥计量比对作用,提升计量比对供给质量和效率,现就征集2024年本市计量比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为上海市计量比对项目,主要是紧密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支撑计量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本市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水平和保障计量标准、标准物质、工作计量器具等量值准确一致有重要作用的项目。一是鼓励申报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绿色低碳等领域的计量比对项目;二是加强标准物质监督管理,鼓励申报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的标准物质计量比对项目;三是围绕军民融合量值溯源,鼓励申报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计量比对项目,推动军地计量资源共建共享共用。
计量比对项目申报类型分为A类、B类和C类。
(一)A类计量比对项目:由市市场监管局征集、审评并发布的本市计量比对项目,经费由财政资金支持。主导实验室申报A类计量比对项目,仅限于基础性或直接关系到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生物安全、环境监测、司法鉴定、行政执法以及新纳入实施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目录、社会关注热点的相关项目。本市已取得与计量比对项目(参数)相关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计量技术机构,必须作为参比实验室报名参加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组织实施的A类计量比对,无正当原因不得拒绝。
(二)B类计量比对项目:由市市场监管局征集、审评并发布的本市计量比对项目,经费由项目主导实验室自筹。主导实验室申报B类计量比对项目,对专业领域范围不作要求。鼓励各类计量技术机构根据自身质量控制和能力提升的需要,自愿作为参比实验室参加比对。
(三)C类计量比对项目:面向全市征集专项计量比对项目主导实验室,由市市场监管局遴选主导实验室,经费由财政资金支持。继续深入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为企业寻找“技术管家”,本次C类计量比对项目为压力表,组织本市压力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获证)生产企业内部实验室参加计量比对,对计量器具制造企业予以指导帮扶,切实服务产业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计量比对项目的主导实验室应取得相应项目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熟悉计量比对组织实施的相关计量规范和要求,能够提供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的准确、稳定和可靠的传递标准或样品;具有与实施计量比对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计量比对项目。
(二)申报的计量比对项目应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项目组织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3年内已组织过同类计量比对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2021年—2023年上海市计量比对项目信息表》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计量比对的主导实验室应按照《计量比对管理办法》、JJF1117—2010《计量比对》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计量比对,从项目选题、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前期工作基础、方案设计、人员配备、项目效益和经费概算等方面,组织论证把关,确保申报的计量比对项目方案科学规范、切实可行。
(二)各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作为A类计量比对项目主导实验室需通过区市场监管局申报计量比对项目,其他主导实验室通过所在的法人单位申报计量比对项目。申报单位需填写计量比对项目申报书(附件2),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4年3月31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计量处。
(三)市市场监管局计量处将组织行业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征集的计量比对项目进行审评和论证,遴选部分项目列入2024年上海市计量比对项目,并适时予以公布。
附件:1.2021年—2023年上海市计量比对项目信息表
2.计量比对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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