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根据《揭阳市重点产业园区标准厂房管理办法(暂行)》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科技创新引领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标准厂房租金奖补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项目申报。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好申报工作,指导企业(单位)按照标准厂房租金补助项目申办流程(附件1)的有关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受理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二、项目审核。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定本区县奖补项目名单和资金申请金额,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定。
三、报送审核意见。经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定后,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4年4月7日前正式行文报市工信局。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定意见、《汇总表》及项目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相关文件和申报材料应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和可编辑电子版。
四、有关要求。
(一)标准厂房租金补助期限。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租赁重点产业园区内标准厂房产生的租金。
(二)标准厂房租金申报范围。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科技创新引领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2024年标准厂房租金奖补的申报范围为榕城区、揭东区、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等县(市)可参照本通知自行组织开展申报入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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