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协、社科联、教育局、科技局、国资委、工信局(国防科工办),中国科学院驻苏各有关单位,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各部省属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科技界转化深化,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根据《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4年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范围内能够有效展示、宣传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各个历史时期中,为科技进步、民生改善、国家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科学家个人和团队先进事迹的示范性场所。共有4个类别:
1.场馆场所类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是指规模较大、常年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科学家(科技类人物)个人或群体类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科学会堂、重大科技工程纪念馆(遗迹)等机构。
2.院所校企类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是指规模较小,设立在科研院所、学校、企业内,以面向内部人员为主,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科学家(科技类人物)个人或群体类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校(所、企)史馆、科技文化场所等机构。
3.故(旧)居类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是指规模较小、常年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经修缮或重建的科学家或科技类人物生活场所。
4.其它体现科学家精神教育内容的场所。
二、申报时间
2024年4月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2024年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申报表》(WORD版和PDF盖章版);开展相关活动的照片1—5张,用基地名称+序号作为照片名;选报开展相关工作的视频1—2个(MP4或MOV格式,单个时长在5分钟以内,分辨率为横版1920*1080或竖版1080*1920)。
申报推荐材料凡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
四、认定程序
1.申报推荐。申报单位可按条线将《2024年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申报表》,报送省科协调研宣传部;各设区市申报材料由各设区市科协汇总后,再统一推荐报送省科协调研宣传部。
2.综合评定。省科协将联合各主办单位,组织专家结合申报材料、实地走访、观摩活动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3.公示和认定。拟认定基地的名单将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符合认定条件的单位颁发“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牌匾,此次认定的有效期为2024—2028年。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科协调研宣传部 龚一钦 025—83625041
省科协调研宣传部 张 蕾 025—83625043
邮 箱:jskxdxb@163.com
附件:2024年江苏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申报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国资委
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
江苏省国防科工办
2024年2月2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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