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对科研失信行为的预防、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管理办法》(国科发监〔2023〕149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形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1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科技厅反馈。
联系人:常皓然
电 话:0991-3835353(传真)
邮 箱:xjkjtcxc@163.com
地 址:乌鲁木齐市科学一街353号(邮编:830011)
自治区科技厅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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