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落实《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要求,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推进数据汇聚汇通、应用系统融合联动,以数据驱动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现组织开展“产业大脑”建设揭榜挂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主体
揭榜主体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揭榜产业链或产业集群分布在不同市、县、区或国家级开发区的,可组织进行联合申报。
二、揭榜条件
(一)揭榜主体地区产业优势明显
揭榜产业行业大类应属于制造业重点产业链“1269”行动计划重点产业或先进制造业集群,揭榜主体可选择有一定产业规模的行业中类或小类进行申报,揭榜主体地区所申报的产业在全省具有明显的产业聚集优势,具备“产业大脑”起步区产业条件。
(二)咨询服务能力突出
揭榜主体单位应聚焦申报产业发展,依托省内外研究机构、高校、产业促进机构等资源,组建揭榜行业数字化转型专家委员会,加强对“产业大脑”“智改数转网联”等重大问题和决策的智库支撑,全程参与“产业大脑”调研、方案编制、建设运营成效考核、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培育、研究探索、人才培训等咨询服务。
(三)建设运营模式明确
明确建设主体和运营模式,成立工作推进组,统筹推进产业大脑规划、建设、运营、推广等工作的实施,可根据实际需求成立联合建设运营体。建设运营体包含建设单位、研究机构、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或产业集群代表性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等,应明确成员和角色定位、合作模式以及进入、退出机制,有清晰的运营计划。
(四)产业发展现状清晰
由揭榜主体牵头,在相关产业链牵头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揭榜产业深度调研。调研揭榜行业企业不少于20家,应覆盖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产供销等不同类型企业,其中链主或产业链核心环节企业不少于5家。通过调研梳理揭榜产业数字化转型痛点、问题清单、共性需求等,找准应用场景切入口,站位全省绘制产业图谱,形成揭榜产业详细调研报告(详见附件3)。
三、揭榜任务
揭榜任务完成期为自批复起最长2年,需完成以下建设任务:
(一)建成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
推动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促进全行业范围内的信息共享。建设服务揭榜产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平台应与省产业大脑总脑互联互通。PaaS(Platform as a Service)层须具备所申报产业内工业数据资源管理能力,具有工业知识库、开发工具和应用组件库等。SaaS(Software as a Service)层具有不少于3个公共服务能力平台,如供应链对接、工业数字化碳管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工业数据资产登记确权、产融对接、检验检测、产学研融通、人才赋能等。
(二)建成“数智工厂”示范标杆
选取不少于5家本产业链“链主”型企业或龙头骨干型企业,依托产业大脑应用赋能,对标数字领航企业建设标准开展企业数智化改造,建设达标为省“数智工厂”(达到数字化转型成熟度2星级及以上),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行业标杆,推动揭榜产业重点企业数字化转型。
(三)建成“产业大脑”驾驶舱
建设面向产业侧和政府侧的“产业大脑”驾驶舱,包含管理服务应用和数据服务应用。管理服务应用涵盖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如政策公告、资金申报管理、标杆示范展示等。数据服务应用围绕产业核心数据,建成产业全景图谱、产业作战地图、产业人才地图、产业动态监测及风险预警、沿链精准招商、企业迁移监测、绿色低碳治理等功能。挖掘数据资源,开展“产业大脑”在数据的汇聚、融合、挖掘和应用方面探索,实现用户贯通、数据融通、智能交互。
(四)实现企业批量接入
面向数字化转型、技术创新、金融服务等,解决企业的迫切需求,推动企业接入。选取首批揭榜产业内企业接入“产业大脑”,其中建设期实现一定数量企业接入“产业大脑”。
(五)形成一批数字化转型产品
培育一批针对揭榜行业精准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的优质服务商,面向企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质量管控、供应链管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仓储物流、运维服务等领域,形成一批能有效解决行业痛难点的“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产品或解决方案,并在揭榜产业内企业实际应用推广。
四、揭榜程序
本次揭榜按照“成熟一个批复一个”的原则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一)揭榜申报。揭榜主体选定揭榜产业,依据要求编制调研报告和申报书,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对所辖范围内揭榜申报材料审定后报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工业强省办),首批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5月15日前正式行文报省工业强省办。调研报告和申报书(纸质材料2份,盖章版和可编辑电子材料同步发联系邮箱)于2024年5月15日前邮寄至联系人。
(二)论证评榜。省工业强省办分行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现场答辩+材料评审),对揭榜单位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投资计划合理性、运营规划和预期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现场考察,择优确定“产业大脑”揭榜入围名单。
(三)公示公布。省工业强省办对“产业大脑”揭榜入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产业大脑”揭榜主体作出批复。
(四)组织建设。揭榜主体应建立完整的试点工作体系、指标体系、评价体系、政策体系和保障机制,并明确作战图和时间表。揭榜主体按照“产业大脑”建设和运营方案,开展项目立项、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考核评估。“产业大脑”揭榜后1年由省工业强省办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产业大脑”建设开展中期考核评估。建设期达到后进行验收考核评估。“产业大脑”实施动态管理,对如期完成建设,建设成效明显,通过验收的,批准挂牌;对建设成效欠佳,且限期整改未通过考核评估的,取消“产业大脑”建设资格。省级工业发展专项对“产业大脑”建设予以支持。
五、有关要求
(一)揭榜主体应明确“产业大脑”建设资金投入(运营)计划、时间节点和实施方案,揭榜所在设区市要会同产业链牵头部门,出台政策支持“产业大脑”建设与运营,并组织开展应用推广活动。
(二)揭榜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责,根据产业发展实际择优培育“产业大脑”运营单位,组织开展产业调研及建设方案制定。
(三)其他未尽事项参考《江西省产业大脑建设指南(2023年版)》。
联系人及电话:胡益鑫 聂建耀 0791-88916500
联系邮箱:jxgxwxxhtjc@jxciit.gov.cn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三栋
附件:1.产业链现代化“1269”行动计划重点产业行业联系人表
2.江西省“产业大脑”揭榜挂帅申报书
3.江西省产业大脑调研报告模板
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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