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揭东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第三批)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4〕2号)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将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第三批)下达给你们,安排资金100万元,支持1个项目(详见附件1)。
揭东区要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尽快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要指导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对奖励资金实行专账核算。要加强资金项目事后监管,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政府审计等负责。同时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及区域任务清单(附件2、3),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高质量完成任务目标。
附件:1.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第三批)
2.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绩效目标表(第三批)
3.2023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任务清单(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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