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促进消费提档升级(精品美食荟)项目资金的通知》(穗商务函〔2023〕141号)《2023年促进消费提档升级(精品美食荟)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等有关规定,现对拟获得2023年促进消费提档升级(精品美食荟)项目补贴资金的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5日至3月11日。
如对支持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消费促进科(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2号楼614室)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注明具体联系方式。以电话或电邮形式反馈意见、不使用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意见反馈,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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