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开展进口商品集散中心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商务局组织开展新一批市级进口商品集散中心申报审核工作。通过企业申报、各区推荐、市局审核,现将市级进口商品集散中心培育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市商务局联系,并将书面意见送达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处。
公示时间:2024年3月4日至3月8日
联系电话:027-82796632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黎黄陂路27-29号
市商务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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