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前海大厦东广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前海大厦东广场项目位于前海桂湾片区二开发单元05街坊,宗地编号T201-0141。根据《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前海许QH-2019-0023号),总用地面积22536.54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0834.16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11702.38平方米。总规定建筑面积12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公交首末站4200平方米、地下公共配套设施8000平方米。建筑高度≤8米,建筑容积率≤1.13,建筑覆盖率≤40%。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详见附件):
(一)规划指标调整
1.计规定建筑面积:地上计规定建筑面积由4200平方米调整为4078平方米,为公交首末站;地下计规定建筑面积由8000平方米调整为8122平方米,其中公共配套设施8000平方米不变,新增公交首末站122平方米。
2.核增建筑面积: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96平方米调整为230平方米,其中城市公共通道建筑面积由96平方米调整为155平方米,新增架空公共空间75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45007.77平方米调整为47540平方米,其中附属公用设施用房建筑面积由40735.52平方米调整为42550平方米,城市公共通道建筑面积由4272.25平方米调整为4510平方米,新增架空公共空间建筑面积480平方米。
(二)总平面图
技术经济指标调整;局部设备用房、管井、楼梯等调整;车库坡道上方、部分地面开敞楼梯上方增设雨棚;02-05-06地块北侧地下城市公共通道接口平面设计微调,车库坡道宽度调整;02-05-07地块下沉广场北侧边界微调;地面非机动车位位置调整,数量不变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14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2.前海大厦东广场项目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3月14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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