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青岛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抢抓产业发展机遇,推动更多智能网联汽车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在我市落地,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联席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产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通装〔2021〕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对《青岛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青工信规〔2022〕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青岛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3月1日至4月1日
电子邮箱:jxwqccyc@qd.shandong.cn(附件小于10MB)
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市政府2期719室
邮政编码:266071
电 话:0532-8591153
青岛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联席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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