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厅有关处室,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的带动引领与行业赋能作用,推动标杆企业深入挖掘现存数字化赋能能力,持续对外输出成熟转型经验,帮助更多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现组织开展省级“数字领航”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聚焦产业链现代化“1269”行动计划重点行业,遴选一批标杆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为我省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实践明确路径。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是制造业企业(不含联合体)。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三)鼓励获得过以下荣誉称号的企业积极申报,包括但不限于:入选工信部试点示范,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综合发展水平评价水平L7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达AAA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三级和数字化转型成熟度三星级及以上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小巨人企业。已荣获国家级“数字领航”荣誉的企业无需申报。
三、工作程序
(一)各地会同产业链现代化“1269”行动计划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精心筛选和组织具有良好基础和特色的企业申报“数字领航”企业。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编制《江西省“数字领航”企业申报书》(详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书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负责统一收集辖区内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并加盖公章,连同企业申报书材料一同报省工信厅。各地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且同一行业不超过4个。省属国有企业和驻赣央企由省国资委负责统一收集和推荐。
(三)省工信厅将组织人员对“数字领航”企业申报进行评审,视情开展实地考察,通过评审的企业将加强培育。
(四)培育期内,按照“全员赛马、成熟一批、支持一批”的原则,组织若干培育活动并对培育对象进行最终评价,经评价达到省级“数字领航”标准的企业,省工信厅将通过省级工业发展专项予以支持。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安排
请各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3),于2024年4月8日前将“数字领航”企业申报书(一式两份)、推荐汇总表和电子版光盘(含盖章电子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同步发至联系邮箱)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益鑫 聂建耀0791-88916500
联系邮箱:jxgxwxxhtjc@jxciit.gov.cn.com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999号西三栋221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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