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加快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行动方案(2024-2025年)》已经市政府六届三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根据江苏省加快建设制造强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方向,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速传统产业焕新和新质生产力培育,全面打造“615”产业体系,聚焦6个产业集群和15条重点产业链培育,实施六大行动,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实施“7113”工程,到2025年,力争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达7000亿元,每年新增1个千亿级产业、1个百亿企业,净增30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高端化水平实现跃升。力争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9%左右;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0%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左右。
——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达到65;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左右。
——绿色化水平稳步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完成省定目标;推动企业绿色化改造,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5户以上。
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指标体系
序号 |
指标 |
2025年目标 |
1 |
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39 |
2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占全省比重(%) |
3 |
3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
40 |
4 |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 |
40 |
5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 |
2 |
6 |
两化融合发展水平 |
65 |
7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12 |
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完成省定目标 |
9 |
销售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数(户) |
9 |
10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及单项冠军企业数量 |
50 |
11 |
境内外上市企业数量 |
20 |
到2030年,全市工业销售收入突破万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占全省比重达到5%左右。到2035年,制造业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智能化、绿色化生产方式广泛普及,工业创新能力、对外开放程度达到更高水平,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三、重点举措
(一)实施优势群链培育行动。到2025年,全面完成千亿级产业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形成超千亿产业集群3个,15条重点产业链产值全部超百亿。到2030年,6个产业集群产值均超千亿,产业集群集聚水平显著提升。
1. 加强重大项目引建。深入研究产业链图谱,加强产业链招商热力图、产业大脑平台应用,精准梳理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方向,精细谋划产业专题招商活动,努力招引一批符合宿迁产业定位的龙头型、基地型重大项目。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进机制,集中资源保障项目建设,提高签约项目转化率、建设项目投产达效率。每年开建符合重点产业方向的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项目200个、10亿元以上项目60个、50亿元以上项目10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强化集群梯度培育。全面融入省“1650”产业体系,建立集群重点骨干企业库,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制定重点产业专项支持政策,强化考核调度。集中资源支持新能源、高端纺织、绿色食品三个优势产业发展,落实千亿级产业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到2025年产值规模全部突破千亿级,形成产业集群培育第一梯队。推动新材料、机电装备、绿色家居三个重点产业提升发展能级,研究出台新一轮千亿级产业攻坚行动计划,到2030年产值规模均达千亿级,形成产业集群培育第二梯队。(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 构筑特色优势产业。聚焦酿造、激光、膜材料、绿色建材等产业,进一步彰显特色、提升优势,打造地标性特色产业集群。分产业出台专项行动计划及扶持政策,鼓励重大项目引建,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前瞻布局储能与氢能、前沿新材料、机器人、新型食品加工、智能家居、绿色循环等新赛道,抢占新一轮产业风口与技术变革先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提升重点产业链质态。围绕千亿级产业、特色产业,综合考虑产业规模、科技水平、区域竞争力等因素,集中力量培育晶硅光伏、服装家纺、板材家居、酿造(酒)、先进金属材料、新型食品、大数据+、化学纤维、储能、电子信息、膜材料、绿色建材、汽车及零部件、化工新材料、激光光电等15条重点产业链。深化重点产业链培育“十个一”推进机制,完善市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切实加强产业链专班建设,坚持清单化管理,在产业链招商、帮办服务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分链条搭建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供需对接平台,加强长三角区域合作,提升核心环节配套能力和协作水平。深入发挥党建联盟、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产业链共同体作用,密切企业联系,促进分工协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建设更优发展载体。落实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总体规划,有序推进各类开发区空间整合,错位选择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到2025年,国家级开发区迈入全国“百强”行列;省级开发区基本跻身五十强、苏北争上游;共建园区站稳第一方阵、打造更多创新试点。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引领县(区)域中小企业集聚区主导产业特色发展、优势集聚,每年创建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省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到2025年,制造业创新水平显著提升,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到2030年,形成具有宿迁特色的制造业自主创新体系,科技综合实力达到苏北领先水平,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6.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融合创新,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协同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领军企业。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和树标提质计划,每年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0户以上,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导向计划项目30个、新增省级以上新产品新技术80个以上、实施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00项以上。支持企业设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每年新增省级以上研发机构3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 推进技术装备攻关。实施科技重点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编制产业核心技术清单,每年组织重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0个以上,集中力量突破一批产业创新关键核心技术。聚焦优势群链,以工业母机、智能检测设备、工业机器人等领域为重点,推进首台(套)重大装备研发应用,提升装备制造水平。每年争创省首台(套)重大装备1个以上,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1000台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建设重大科创平台。围绕酿造(酒)、膜材料、晶硅光伏、激光光电等优势产业链,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投融资机构和新型社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在宿迁设立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力争每年建设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2个以上。支持各类科技研发平台提升创新能级,聚焦优势群链,在集中布局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领域取得突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产业高端跃升行动。到2025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到2030年,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取得明显进展,涌现更多国际国内知名品牌。
9. 加速传统产业焕新。以纺织服装、家居建材等传统行业为重点,大力推动企业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补齐质量、管理、环保、安全等发展短板,每年实施设备投资超千万元技术改造项目200个以上。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及落后工艺装备,鼓励提前淘汰低端低效产能,每年实施去产能项目2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着力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商务服务四大生产性服务业,形成两业融合标杆引领典型3个左右。大力招引龙头型、基地型、旗舰型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到2025年培育形成40户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企业,为工业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引导企业增加服务要素投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产品附加值。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大力推广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每年新增市级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各10个以上。引导支持优质服务机构做优做强,围绕研发设计、信息化服务、检验检测、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提供普惠型服务,每年新增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深化质量标准品牌建设。实施质量标准品牌标杆行动,促进企业质量提升、标准制定、品牌建设。引导企业使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工具,每年培育质量品牌标杆企业20户以上。鼓励企业实施“三品”战略,积极争创全国质量标杆、中国工业大奖、江苏精品、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支持龙头企业主导或参与起草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完善企业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智改数转网联”深化行动。到2025年,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超过85%,规上企业星级“上云”覆盖率超过50%。到2030年,规上企业数字化网络化全面普及,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基本实现智能化。
12. 加快智能化改造升级。鼓励企业进行系统化智能改造,实现商业模式、产品研发模式、生产模式、质量管理模式等全方位变革,每年围绕智能制造创建省级以上标杆示范类工厂5户、车间5个。推动智能制造进园区、进集群、进产业链,结合智能制造诊断及成熟度评估,提升园区、集群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 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依托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配送等应用,提高产业链协作效率和供应链一体化水平。引导产业链重点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加快形成“一行业一标杆”,到2025年,培育市级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80户以上。加快建设新型数字化网络设施体系,推进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到2025年,节点接入企业超4万户,标识注册量达30亿以上。推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挖掘多场景融合、多系统集成、多设备协同的应用项目,力争每年新增5G全连接工厂1户。加快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每年新增通过贯标企业20户。鼓励和支持建设区域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熟悉工业机理、专业化水平高的数字化转型优秀服务商,聚焦中小企业共性场景,推广小型化、快速化、精准化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支持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提升和工业软件应用普及,加快“上云”用平台,每年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80个、新增星级“上云”企业150户左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4. 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光纤网络、IPv6等基础设施升级和商用,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开通10G-PON端口数5.5万个。统筹推进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及终端IPv6改造,促进IPv6在各行业场景应用,积极开展国家级IPv6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试点。到2025年,全市IPv6活跃用户数达到373万,全市IPv6技术、产业、设施、应用和安全体系基本建立。(责任单位: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到2025年,完成“十四五”省下达节能目标,重点行业能源利用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30年,力争部分重点行业率先实现碳达峰。
15. 健全绿色制造体系。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和绿色产品认证,推动重点企业开展产品碳排放对标和碳足迹评价。深入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建设,鼓励开展绿色设计示范,开发生产绿色设计产品,到2025年,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5户、省级绿色工厂20户。持续深化氮氧化物、VOCs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到2025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2548吨、5351吨、13939吨、659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组织开展重点用能企业、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现场绿色化诊断,推广绿色化新技术新产品,定期发布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目录。每年实施一批节能技术改造、清洁生产、循环经济项目,年节能能力5万吨标准煤以上。探索建设零碳工厂、零碳园区,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力争培育重点行业能效、水效“领跑者”5户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强化安全集约发展。推进化工企业老旧装置专项改造提升,鼓励企业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做好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通过反向倒逼,促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引导企业绿色高效发展。优化综合评价工作机制、完善评估体系、深化结果运用,对上年度综合评价等级为D类的企业取消政策性扶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实施企业方阵壮大行动。到2025年,销售超百亿龙头企业达到9户、境内外上市企业20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及单项冠军企业50户。到2030年,形成根植于本地、大中小融通发展、富有竞争力的优质企业群体。
18. 加快培育百亿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企业积极争创国家、省领航企业,每年新增销售超百亿企业1户以上、十亿元企业10户以上、亿元企业100户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9. 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实施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培育服务和机制保障,畅通拟上市企业服务便捷通道,高标准打造“宿迁·西楚资本”特色上市服务品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每年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3户左右,到2025年,全市境内外上市企业数量达到20户以上,争取苏北领先位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 做强专精特新企业。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明确梯度培育目标及举措。围绕优势群链,重点培育一批技术密集、成长性好、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力争每年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40户以上,累计培育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瞪羚企业30户以上。推动小微企业“升规入统”,力争每年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0户。(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建立部门协同、市县区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推进,按季度通报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指标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出台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优化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产业集聚)支持方向和方式,保障合理的资金规模。积极争取并统筹使用国家、省级各类切块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发挥市级产业发展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助推制造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各县区应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目标考核。围绕建设更高质量的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建立指标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年度推进计划,细化分解各县区目标任务,研究制订考核评价办法,切实抓好工作推进和督查通报,确保行动方案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要素保障。完善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机制,落实帮办专员制度,用好企业服务云平台,切实解决企业问题诉求。持续优化金融、土地、能耗、环保、人才等要素资源配置,引导要素资源指标更多向先进制造业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发展面向先进制造业的供应链金融、绿色信贷、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等创新产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优质制造业项目提供低费率融资担保服务。建立健全尽职免责的容错纠错工作机制,营造鼓励创新、促进转型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宿迁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市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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