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及《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3〕4号)等文件精神,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结合光明区实际,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已于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4日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就《操作规程》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6条意见,其中采纳意见1条,部分采纳意见2条,解释说明意见3条,并附上理由。现将社会公众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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