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浙江省消费升级“十四五”规划》有关内容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浙江省消费升级“十四五”规划》有关内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8日 15:51:20 发布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收藏

  省级有关单位:

  2021年,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浙江省消费升级“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89号,以下简称《规划》)。按照全省“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经综合评估,对《规划》相关内容提出优化调整意见:一是优化主要指标,结合统计制度调整、国家工作安排等新形势新要求,调减最终消费支出规模、最终消费率、居民消费率、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家新型消费示范城市、重点县区放心消费单位覆盖率等6个二级指标,调增省级新型消费城市建设试点、培育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等2个二级指标,调整网零相当于社零比重指标的目标。二是优化“四个重大”清单,根据指标调整情况,同步对“四个重大”清单内容调增1条、调减2条。

  为更好推动我省“十四五”后半期消费升级工作,现将《规划》优化调整内容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全力推动各项指标任务完成。

  附件:

附件下载
附件1.主要指标表(调整后).docx(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2.“四个重大”清单优化调整内容.docx
附件下载
3.省级有关单位.docx(点击下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Mind)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