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强化科技战略咨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重要精神,完善吉林省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等创新主体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加快实现创新型省份建设目标,根据《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吉科发国〔2021〕50号)文件要求,面向全省组织开展吉林省创新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建设意向征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类研究中心
主要任务是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加快落实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重大战略部署,聚焦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方向和任务,开展跨领域、跨学科协同研究与开放合作,提出综合性对策建议,为推动吉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二)领域类研究中心
主要任务是面向吉林全面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参与国内外竞争的细分关键领域,聚焦领域、行业发展重点方向和任务,开展创新战略对策建议研究,为提升我省重点产业或领域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一)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服务机构等,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须在吉林省内注册2年以上(含2年);
2、依托单位能够为研究中心提供科研场所、办公设备、学术交流平台、成果转化渠道、信息采集分析系统等。拥有长期稳定的经费来源和保障能力,具备承接重大项目的条件与能力,依托单位每年应给予研究中心稳定的经费投入;
3、具有稳定的研究队伍,相关领域专业研究人员应超过10人,其中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
4、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应研究基础扎实、研究方向聚焦,富有创新精神,具有前瞻性、重大性、应急性和储备性决策研究能力,在相关行业和领域具有明显的专业优势和行业影响力;相关企业近2年应承担或完成过省市党政机关委托的重大项目,在申报领域具有领先优势,且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应用,对行业和领域发展具有引领作用。
(二)申报的主要内容
1、建设背景及意义;
2、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3、已具有的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基础;
4、依托单位投入和保障措施;
5、未来3年建设规划。
请有建设意向的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版报送至邮箱中。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孙爽
联系电话:88975471
电子邮箱:1029698463@qq.com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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