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市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中国(南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提升南通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江苏省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发挥南通产业和资源禀赋优势,创新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为南通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全市跨境电商在交易规模、生态培育、标杆打造、人才支撑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跨境电商进出口额保持年均30%以上增速。至2026年底,实现跨境电商年进出口额超100亿元,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集聚区)8个,培育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10个,培育跨境电商企业2000家,其中行业领先的亿级跨境电商企业10家,重点培育公共海外仓15个,重点培育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跨境电商品牌10个。实现南通跨境电商产业带建设、综合服务、创新驱动等各要素环节全面优化提升,建成辐射长三角的跨境电商最优产业生态圈。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1.加大跨境电商企业引培。将跨境电商企业招引纳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内容,建立重点跨境电商企业招商名录库,组织跨境电商专题招商活动。争取阿里巴巴、亚马逊、eBay、TikTok、Temu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跨境电商平台在南通落户、设立机构,吸引更多跨境电商卖家及各类服务商落户南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孵化培育力度,至2026年底,培育跨境电商企业200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2.打造跨境电商标杆。支持具备产业链供应链服务整合能力的企业搭建垂直型跨境电商平台,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现已涉足跨境电商业务的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卖家做大做强,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对发展成效明显、带动作用强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至2026年底,培育行业领先的亿级跨境电商企业1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3.引导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引导传统外贸企业运用跨境电商开拓国际市场,带动制造业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跨境电商独立站,创新外贸营销模式,对企业建站费用予以支持。优先推荐成效显著的跨境电商应用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数字商务企业。至2026年底,培育销售成效明显的企业独立站30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4.完善跨境电商服务生态。做强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完善数据统计、信息查询、机构对接等功能,着力打造南通跨境电商生态链线上共享平台。鼓励支付结算、物流报关、电商运营、营销推广、合规建设、人才培训等机构来南通落户,进一步整合跨境电商服务资源,推动服务链条本土化。对提升全市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具有明显效应的产业带活动、峰会论坛、招商推介、双创大赛、孵化培训项目给予相关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南通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二)实施载体平台建设工程
5.提升产业园区集聚水平。进一步完善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市跨境电商集聚区梯度培育机制,支持南通外贸中心打造跨境电商示范集聚区。加大土地、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保障投入,对配套功能完备、集聚效应明显、示范引领作用强的产业园、集聚区给予政策支持。推动产业园与快递物流、产业集群、海外仓等资源整合衔接,放大叠加效应,提升运营质态。至2026年底,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8个,集聚跨境电商企业80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6.加速推进公共海外仓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在重要贸易节点国家地区市场建设公共海外仓,构建商品展示、尾程派送、退运售后等一站式境外终端服务体系,鼓励通商侨胞参与海外仓建设,对升级为省级公共海外仓的给予政策支持。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利用海外仓拓展海外市场,完善对企业用仓政策支持,至2026年底,重点培育公共海外仓15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7.打造跨境电商品牌展会。支持办好南通跨境电商选品博览会,进一步提高办会水平,提升展会成效,将其培育成为全国知名、全省领先的跨境电商专业展会,对场馆租金和参展企业展位费用给予补助。加强与国际经贸机构、境外商协会等行业组织交流,支持跨境电商企业积极参加境内外展会和跨境电商专业展会,线上线下融合开拓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三)实施业态模式融合工程
8.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带。发挥南通产业优势,打造“一区一品”特色产业带。加强与跨境电商重点平台、服务商的对接,搭建助推产业带“出海”合作平台。支持南通跨境电商选品中心建设,完善商品展示、交易撮合功能,与跨境电商平台合作设立产业带“线上专区”,带动更多特色优势产品出口。支持境外选品中心建设,优化入驻展示、贸易清关、物流运输、本地仓配等一站式服务,帮助南通源头工厂高效触达境外买家。至2026年底,培育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10个,重点培育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跨境电商品牌10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9.深化“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协同发展模式。依托南通特色产业带,发动全市中小微出口企业采取市场采购贸易形式开展无票出口业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报检通关、收汇结汇、免税申报、贸易融资等一站式免税出口服务。积极探索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叠加跨境电商综试区政策,助力更多跨境电商中小微企业合规高效出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海门区、通州区人民政府,江苏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管委会)
10.促进跨境电商进口消费升级。聚焦消费引领功能,依托重点商圈和开放口岸,集聚消费品进口供应链企业,打造多元化国际化消费场景。支持南通“四大商圈”、“两大集群”与南通兴东国际机场空港产业园、南通综合保税区、如皋和海安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重点片区联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南通海关,崇川区、通州区、如皋市、海安市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贸易便利提升工程
11.优化通关便利措施。探索跨境电商出口前置仓监管创新,研究完善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在前置仓拼箱组货、布控查验等功能。进一步发挥南通综保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作用。切实落实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相关税收政策,优化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退税流程。对跨境电商综试区零售出口企业实施更加便利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试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积极申报国际邮件互换局、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完善国际物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南通海关、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12.创新外汇管理服务。增强跨境电商企业应对汇率风险的能力,支持从事跨境电商的企业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市场主体提供高效的经常项下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支持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等代垫与跨境电商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深入推进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
13.加强金融保险服务。加强政银企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运用电商供应链物流、资金流等信息,开发针对跨境电商企业的创新型金融产品,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增加跨境电商出口新险种,扩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跨境电商业务的承保规模,帮助跨境电商企业降低出口风险。(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中国信保南通营业部)
(五)实施发展环境优化工程
14.强化跨境电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政府、高校、企业、协会四方联动的人才培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启动学校跨境电商前置培训课程,支持举办跨境电商人才大赛和人才双选会,为企业培养一批实操型人才。加大优秀人才的招引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专项补助。市县两级政府加快跨境电商干部队伍建设,安排资金组织专项培训、游学活动,系统提升机关干部推进外贸新业态发展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15.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支持南通国际商会电商专委会、南通市跨境电商商会等行业组织发展,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参与和承办培训、论坛、沙龙等各类活动。积极联动深圳、杭州等跨境电商发达地区行业商协会、南通境外商协会等,常态化组织开展跨区域资源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6.提升合规运营能力。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跨境电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进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行动。加强跨境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和品牌保护,提升企业在诚信建设、贸易风险预警等方面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市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领导小组作用,完善市、县两级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指导和部门协同配合,及时协调解决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充实、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责任单位: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二)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跨境电商综试区考核评估机制,突出对标找差,强化探索创新,尽快在业务规模、海外仓建设、主体培育等方面形成一批经验和典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
(三)加大政策支持。优化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强化扶持资金绩效考核评价,提升资金扶持精准度、有效性。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增强政策协同效应。定期组织政策宣传、辅导,扩大各项惠企政策的覆盖面。(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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