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落实《关于加强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州发〔2021〕1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发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引导支撑作用。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改进加强财政科研项目和《鄂州市科技计划体系优化调整方案》(鄂州科技文〔2022〕4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市科技局就2024年市基础研究与人才创新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市基础研究与人才创新专项是我市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支持高校院所、医疗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科学前沿探索、科研课题研究,以及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科研团队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本行业的创新性基础研究、科学探索以及关键技术问题研究。
二、项目类型
2024年市基础研究与人才创新专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创新人才两类项目。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全职固定研究人员,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以上;
2.申报项目应是本年度正在开展或准备开展的项目,所在单位已立项,且在人员、经费、场地、仪器上给予保障;
3.申报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承担相关工作经历,且前期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4.申报创新人才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该类别仅限事业单位申报;
5.项目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预期成果目标制定须科学合理,不得夸大技术、学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调整。
6.项目截止日期统一为2026年2月30日。
四、立项原则
1.2024年鄂州市基础研究与人才创新专项支持额度为1万元,指导性项目无资金支持。
2.优先支持依托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中心开展的项目。
3.根据科研投入年度统计情况,科研投入大的单位可申报、承担多个项目。
4.对于企业申报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不影响再申报或承担省、市其他类型的科技计划项目。
5.一个单位申报多个项目的,同一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已承担市基础研究与人才创新专项的项目负责人,未结项之前,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五、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使用个人账号在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线申报系统(http://221.234.43.150:301/)上,选择“基础研究及人才创新专项”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导出申报书盖章后上传系统。新单位需先注册单位账号,待单位账号审核通过后,再注册个人账号进行申报操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初审:各推荐单位核查项目真实性,并在系统中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17:30。其中企业由所在区科技部门初审推荐,事业单位由本单位初审推荐。
3.报送纸质材料:企业单位向各区科技部门报送纸质材料(需盖章),各区科技部门统一行文推荐,事业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纸质材料1份、推荐函1份。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日。
4.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在系统中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5.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
6.实地考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提出拟立项清单和经费安排计划。
六、咨询电话
办公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89号农业综合大厦11楼1103室。
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科:张鲜027-60896576
技术服务电话:0711-3356060
技术服务QQ群:327235791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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