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商务部等 9 部门《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商流通发〔2024〕18 号)和商务部等 9 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工作指南的通知》(商流通函〔2024〕18 号)要求,经研究,拟开展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和典型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是本地典型建设申报工作的牵头部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通知并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工作指南》所明确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申报条件、工作程序,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开展典型城市(区县可申报)、典型企业建设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
(一)典型城市:《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申报书》(附件 3)
(二)典型企业:《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企业申报书》(附件 4)
申报方案内容具体要包括:发展现状和问题、工作思路、逐年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责任分工、进度安排等。
三、工作程序
(一)编制方案。符合申报条件的区县和企业,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申报书等材料,做到思路清晰、目标量化、任务具体、数据真实、措施有效、图文结合。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典型城市申报书编制,并指导辖区有关企业编制典型企业申报书,并于2024 年 3 月 11 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商务委市场流通处(纸质件1 式 6 份, 电子件 :word 版和 加盖公 章的材 料扫描件发570784771@qq.com)。
(二)地方推荐。市商务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照申报条件,根据工作方案,研究推荐典型城市与典型企业名单,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 2024 年 3 月底前将第一批典型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商务部。“无废城市”设优秀区县、垃圾分类先锋区县以及相关工作优秀企业可优先予以考虑。
(三)部委评审。国家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推荐城市和企业进行评审,确定典型名单。对典型城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减污降碳等工作将给予适度政策倾斜。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健全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体系的重要性,以及其对释放家电家具消费潜力,畅通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积极协调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联 系 人:重庆市商务委市场流通处 刘建勋、王海涛
电 话:023—62662705,62662758
邮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 162 号 2 幢 2019 室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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