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域科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普基地建设,为公民科学素质提升提供有力载体支撑,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天津市“十四五”时期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和《天津市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市科技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天津市科普基地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主要包括三类:一是运行满3年的科普基地,包括2020年底认定的天津市科普基地35家,2021年初通过科普基地评估的科普基地78家;二是2023年评估结果为“整改”的科普基地4家;三是存在特殊情况基地,总计118家(名单见附件)。
二、评估方式
请参加科普基地评估的基地注册登录“天津市科普基地认定管理系统”(https://kjgl.kxjs.tj.gov.cn)在线填写评估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三、评估程序
2024年天津市科普基地评估系统填报时间为2月28日9:00—3月13日17:00,区科技局审查应在3月15日17:00前完成,过期不予受理。
(一)单位注册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或中央驻津单位,以及以法人单位为依托的内设(下属)机构需登录天津市科技管理信息平台中的“天津市科普基地认定管理系统”(https://kj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进行单位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参与评估科普基地负责人进行注册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科普基地负责人注册
科普基地负责人可按照系统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注册成功后,由单位管理用户授权,被授权后可登录系统填写评估材料。
(三)在线填报
基地负责人登录系统选择所属科普基地后,在线填写评估材料,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区科技局。区科技局需使用部门账号对评估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提交至形式审查。
(四)形式审查
市科技局委托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对科普基地评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评估材料不符合要求被驳回,基地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再次通过区科技局审核提交至形式审查环节。每家参与评估的科普基地仅有1次修改机会,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将不予受理。
(五)评审踏勘
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基地进行集中评审。评审采取材料评审与实地勘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参与评估的基地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待完成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等程序后,市科技局将公布2024年天津市科普基地评估结果。
(六)后续工作
对评估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科普基地,延续天津市科普基地称号;对评估结果为“建议整改”的科普基地,下一年度继续参与评估,整改后达到要求的延续天津市科普基地称号;对未参加评估及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科普基地,不再延续天津市科普基地称号,收回天津市科普基地牌匾。
四、联系方式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开通咨询电话,详见下表。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内容 |
接受咨询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评估要求及形式审查 |
市科技局引智育才工作处 |
武新娜 |
022-58183615 |
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
巩志贤 |
022-23330583 |
|
系统技术支持 |
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
滕飞 |
022-23532900-814 |
附件:2024年天津市科普基地待评估名单
2024年2月26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关于征集2024年第二批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的通知
关于拟支持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第二批数字化转型二级项目的公示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废止《有机肥料中铅、镉、铬、砷、汞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地方标准的通告
天津市关于发布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优秀案例和重点项目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食品经营者报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西青区商务局关于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情况的公示
关于落实《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要求确保滨海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二级项目质量的通知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