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现将拟定的《2024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草案)》进行公示。
《2024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草案)》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坪山区 |
坪山 街道 |
坪山万象城市更新单元 |
华润(深圳)有限公司 |
170511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25577平方米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公共利益用地; 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④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
一、公示现场
(一)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二)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坪山区坪山街道建设路60号
(三)项目现场
地址:坪山区坪山街道华瀚科技工业园兰金四路19号、坪山区坪山街道百胜宝工业区兰金路8号
二、公示媒体
(一)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www.szpsq.gov.cn/
(二)深圳商报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2月28日起至2024年3月12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出书面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2日。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签字及指模。
(三)单位反馈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四)如有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人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程工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政府二办)
电话:0755-89252453
特此公示。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2月2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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