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根据深圳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目标,特制定本计划。
一、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遵循“保投产、保续建、促新开、增固投”12字方针,做好规划计划统筹衔接,结合经济发展阶段和财政承受能力,统筹加强与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国债等资金来源筹措和调度,强化重大项目资金保障能力。围绕强基础、增动能、惠民生、促消费,加快推进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进一步强化项目审核和择优推进,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推动投资上规模、优结构、提质量、增效益,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安排原则
——注重加大新基建投资力度。以新城建对接新基建、以新基建拉动新产业,围绕四个“先锋城市”,夯实城市数字底座,厚植产业发展基础,加快一批信息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和融合基础设施建设。
——注重加强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加快重大制造业产业园区配套项目建设,提升园区与周边片区的通达性。加大重点区域开发建设补助力度,高质量、高效益打造重点区域产业发展空间。
——注重优化传统基础设施投资。做好城市防灾减灾、防洪排涝、大型引调水项目资金保障,持续防范重点领域风险。坚持轨道优先的原则,加快一批重大战略通道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
——注重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和供应,积极推动“一老一小”和民政福利设施项目,加快文体、教育、医疗和生态环境项目建设,提升城市民生福祉,增强市民幸福感、获得感。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2024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规模为410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共预算。
(四)项目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ABC分类管理制度,2024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共486个项目。具体如下:
——A类项目。包括年度续建项目和已完成初步设计概算阶段审批程序并具备开工条件的新开工项目,共315个。其中:
“保投产”项目114个,个数占比36.2%,年度计划投资127.9亿元,投资占比31.2%;
“保续建”项目173个,个数占比54.9%,年度计划投资253.7亿元,投资占比61.9%;
“促新开”项目28个,个数占比8.9%,年度计划投资28.4亿元,投资占比6.9%。
——A类备选项目。包括已完善审批手续、具备开工条件,综合考虑公共预算资金供给情况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发行情况,目前暂不安排公共预算资金的项目,共27个。
——B类项目。包括完成可行性研究阶段审批程序的前期项目,共57个。
——C类项目。包括已完成项目建议书审批以及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或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前期项目,共87个。
B、C类项目将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及资金需求,及时安排前期工作经费。根据项目实际进展确需完成BC类转A类调增年度投资计划的,所需资金按程序在预留调节资金中统筹安排。
(五)重点投向领域
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深圳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4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重点投向科技产业创新、城市基础设施、社会民生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四大领域,投资约359亿元,占年度投资规模的87.6%。
——科技产业创新领域:强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动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深圳云计算中心)升级换代工程、先进功率器件工业园、深圳中能高重复频率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一期等创新基础设施项目。打造“智慧城市”,重点推进政务云二期、粤港澳大湾区工业互联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一期等信息基础设施项目。加强政府对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对市级重点区域开发建设安排专项补助,逐步完善龙岗、龙华、坪山等重大制造业片区交通、市政、公共配套服务功能。该领域计划安排年度投资77.7亿元,占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总规模的19.0%。
——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五期、穗莞深城际、深惠城际等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高快速路、机场、港口、综合管廊等领域项目建设,重点保障机荷高速改扩建工程、妈湾跨海通道工程、龙坪路市政工程(龙岗段)、南头直升机场迁建等项目建设。强化水源安全和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推动茜坑水库、西丽水库、径心水库等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该领域计划安排年度投资131.2亿元,占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总规模的32.0%。
——社会民生服务领域:加快重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进度,加快推进深圳自然博物馆、文化馆(新馆)、体育中心改造提升等项目建设。优化多层次教育发展体系,重点保障深汕高中园、龙岗高中园(综合高中)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深圳理工大学、深圳音乐学院、深圳海洋大学(一期)等项目。加大“高水平”医疗卫生投资强度,加快推进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三期、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二期、市第三儿童医院等项目建设。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中车基地上盖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建设。该领域计划安排年度投资136.3亿元,占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总规模的33.2%。
——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推进深圳市沙湾河截排工程、大空港新城区截流河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持续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提高防洪(潮)排涝能力。加快构建“一脊一带二十廊”生态骨架,推进观澜森林公园一期、红树林博物馆等项目建设。该领域计划安排年度投资13.8亿元,占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总规模的3.4%。
二、保障措施
(一)提升项目协调调度水平。压实年度目标责任、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创新项目现场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重点投资项目“1+10+22”指挥调度机制作用,依托对接国家部委专班及市并联审批服务专班,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市投资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加强部门数据联通和高效共享,全面推广BIM+CIM应用,提高政府对投资项目的调度管理水平,实现政府投资项目一网统管、实时调度、智慧管理,促进项目建设提质提速提效。
(二)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进度和资金支付监测,针对在线监测、现场核查、审计、督查等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障政府投资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全年实行“调慢补快、滚动安排”机制,强化资金统筹调度,对于因客观原因导致年度投资计划不能正常落实的项目,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并将调出资金用于进度加快的项目。
(三)完善投资项目管理机制。在教育、卫生等领域全面实行土建、信息化、设备和开办费“四合一”审批。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工期和造价,完善招投标环节,强化有效竞争。进一步规范项目移交程序,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达到法定条件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三边”工程。强化项目收尾阶段管理,按规定办理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验收、项目验收、财务决算、资产登记等相关手续。强化项目后评价管理,对已完成项目目标、效益、作用和影响等进行系统客观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四)拓展项目资金保障渠道。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用足用好国债、专项贷款贴息政策。充分发挥盘活存量资产带动作用,加快基础设施REITs发展,调动盘活存量资产、回收筹集的资金用于新的补短板项目建设,形成“资金—资产(资本)—资金”的良性循环。加大一般债券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对于具备现金流、符合专项债发行领域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使用专项债资金,争取新增债券支持。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全面落实特许经营模式。积极推行项目资本金制度,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功能,引导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融资支持我市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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