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深圳医龙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医疗器械备案人(名单见附件)不具备原备案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无法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我局于2024年1月2日在局政务网站公示拟取消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现公示期届满,企业未主动与我局联系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依法取消上述企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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