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围绕社会公益领域技术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为导向,加强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社会公益性研究。根据《呼伦贝尔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征集2024年度呼伦贝尔市科技计划支撑社会公益领域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重大疾病防治
1.重大疾病、常见多发病临床诊疗技术研究与应用;
2.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新技术研究及临床应用;
3.恶性肿瘤防治新技术研究及临床应用;
4.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重点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病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
5.地方病、职业病及环境卫生危险因素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
6.不孕不育诊治技术研究与应用;
7.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听力障碍、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和诊断技术研究;
8.儿童健康与常见多发疾病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
9.妇女常见疾病筛查、风险预测与干预策略研究及精准治疗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与应用;
10.精神卫生与心理健康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
(二)中医药(蒙医药)
1.中医药(蒙医药)治疗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和传染性疾病等临床研究;
2.中医药(蒙医药)防治重大、难治、罕见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等诊疗规律和临床研究;
3.中医药(蒙医药)疗效评价研究;
4.中药(蒙药)新药研究和中成药(蒙成药)大品种药品增加功能主治(或适应症)研究;
5.中(蒙)西医协同诊疗技术研究与应用;
6.抗体、疫苗、细胞、血液、生物医用材料、基因工程等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
(三)信息技术
1.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5G等新一代技术在智慧旅游、智慧城市、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养老的研究与应用;
2.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在智慧旅游、智慧城市、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养老的研究与应用。
(四)科技与文旅整合
1.线上全景游览、历史场景虚拟复原、虚拟展厅、沉浸式体验等数字文旅产品的研发;
2.数字文化创意产品研发;
3.数字技术在文化旅游资源保护传承利用研究。
(五)生物安全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疫情传播与风险预测、应急防控与安全保障技术研发与应用;
2.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技术研究;
3.制定生物安全关键核心技术标准。
(六)科技兴警
1.智慧警务技术研究与应用;
2.社会安全智能管控技术研究与应用;
3.信息深度合成犯罪应对技术、新型网络空间安全治理技术研究与应用;
4.大数据预测预警技术、智能警用装备技术、公安数字孪生技术研究应用;
5.警用装备高寒性能测试研发与应用。
(七)公共安全
1.潜在危险性有害生物发生规律及应急防控技术研究;
2.食品药品安全检测、风险防控预警等技术研究与示范;
3.地震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防范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4.水旱灾害应对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5.森林草原火灾风灾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6.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7.重大灾害事故监测预警、应急救援技术装备、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
8.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技术研究与应用;
9.消防救援关键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
10.安全生产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呼伦贝尔市区域内注册1周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运行管理规范,无严重失信行为。
2.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等管理制度,具备完成项目任务的基础条件和能力,能为项目提供配套资金及其他必要的保障条件。
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科研经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良好的信誉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年度主持呼伦贝尔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项目主要参与人参与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非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申请财政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申请财政经费不超过15万元,申报时须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资产负责)。
6.申报项目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行为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并签署《生物安全承诺书》。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属市直部门管理的,由其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单位属地方管理的,由旗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推荐。
2.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的推荐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
四、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于3月1日后登录“呼伦贝尔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众服务平台”(1.26.14.44),按照说明填写。
2.注册账号。申报单位注册信息并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申报单位账号。申报单位属市本级部门管理的,其注册信息提交后由其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其余单位,由注册地所在旗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3.在线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登录账号,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及签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彩色扫描为PDF格式),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所报材料均不能涉密)。
4.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登录管理账号,对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于2024年3月29日18:00时前完成在线项目推荐,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和推荐项目清单(盖章)发送到Z15204930565@163.com 邮箱,无主管部门或旗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推荐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农社科秦秀峰8221892
2.项目资金预算咨询:
市科技局资配科金彬8221592
3.组织申报: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贺利平8221757
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韩星8115692
4.科研诚信:
市科技局政策法制科杨凤涛8221492
5.技术咨询:
市科技事业发展中心张宝丽8228309
呼伦贝尔市科学技术局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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