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临沪科创产业高地建设的若干政策》太政发〔2021〕26号和《太仓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太科规〔2020〕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太仓市高新技术专项拟立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日至12月9日,为期7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太仓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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