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专题项目实施细则》、《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东莞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绩效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赋能中心开展绩效考核验收。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现对两个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项目共资助软件收入和超额贡献奖励金额7000万元(详见附件)。
请有关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及管理工作。执行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附件:2022-2023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项目软件收入和超额贡献奖励资助计划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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