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业》(东工信〔2022〕152 号)等有关文件,现就2022年重大制造业超额投资奖励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列入东莞市 2022 年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东府办〔2022〕6 号)且 2022 年投资计划1亿元(含)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并且该项目超额完成2022年投资计划130%及以上。
二、申报要求
(一)请符合申报要求企业即日起登录 “ 企莞家 ”(http://im.dg.gov.cn)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入库基本资料,并于2023年2月8日前按申报指南补充完善项目全部材料后网上点击提交。之前已提交入库基本资料的,务必及时按照本通知要求补充完善项目全部材料。
(注意:2023年2月8日(周三)当天 24 时“企莞家”网上申报系统端口自动关闭后,不可点击提交)
(二)2023年2月9日进入项目形式审查环节。项目通过形式审查后,项目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线打印申报表格,连同其他申请资料汇编成册(胶装),全套申报材料应当编写封面、目录及页码,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要与“企莞家”网上通过形式审核的材料相符。
(三)企业于2023年2月18日前把上述纸质申报资料送所在镇街(园区)工信部门,由属地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在镇街(园区)对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并在纸质申报材料的审核意见栏中盖章确认。
(四)请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集汇总企业申报资料(一式叁份)并进行初审后,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与投资科。
三、其他要求
(一)为加快惠企政策兑现进度,请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已列入东莞市 2022 年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东府办〔2022〕6 号)且 2022 年投资计划1亿元(含)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做好跟踪服务,推动项目加快投资和超额投资,尽可能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登陆“企莞家”先提交申报意向。如无按时提交申报的项目,视同自行放弃申报资格。
(二)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2022年重大制造业超额投资奖励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委托推荐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2022年重大制造业超额投资奖励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干预、插手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咨询电话:0769—22221295、22222527。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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