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在新型产业用地(M0)上采用《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4号)中工业区块线内厂房建设标准新建的项目,按厂房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项目产权主体最高2000万元奖励;二是对在普通工业用地(M1)上采用《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4号)中工业区块线内厂房建设标准新建的项目,厂房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超70%的,对超出部分按厂房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项目产权主体最高10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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