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苏州市“近零碳”工厂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苏州市“近零碳”工厂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6日 10:06:39 发布部门: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收藏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助力我市工业领域实现“双碳”目标,根据《苏州市“近零碳”工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度苏州市“近零碳”工厂入库培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主体

  注册地为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入库条件

  (一)企业依法设立,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二)企业将低碳发展要求和绿色制造理念纳入发展战略,具备开展温室气体排放、产品生命周期碳足迹和环境影响分析评价的基础。

  (三)企业符合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要求,拥有国家级或省级绿色工厂称号。

  (四)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III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家、省、市级督察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等。

三、申报方式

  (一)新申报入库企业

  请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苏州市“近零碳”工厂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市级“(近)零碳”工厂培育计划表并上传。

  (二)已获评企业

  请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苏州市“近零碳”工厂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近)零碳”工厂动态管理表并上传。

  申报截止时间为:新申报入库企业2024年2月28日已获评企业2024年4月23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14、66681046

(责任编辑:Mind)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