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科局、财政局、税务局,三江新区发展政研局、财政金融局、税务局,宜宾高新区发改科创局,市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经研究,《宜宾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宜科发〔2021〕47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宜宾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
2024年2月21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