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综合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科技统计是支撑服务科技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按照《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科技部对科技统计工作的有关部署,我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综合科技统计调查工作。
一、调查内容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二、组织实施
2023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方式开展。由省科技厅规划与政策处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安排如下(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2023年12月—2024年1月,培训和布置;
2024年1月—2月,基层填报;
2024年3月1日—3月8日,各设区市科技局、省农科院和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收表、审核与汇总;
2024年3月中下旬,全省审核与汇总。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2024年7月,培训和布置;
2024年8月,各设区市科技局收表、审核与汇总;
2024年9月,全省审核与汇总。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2023年11-12月,培训和布置;
2024年1-2月,项目清单核查;
2024年3月,各地市数据收集和填报;
2024年4月,省级审核与汇总。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2023年度综合科技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规划与政策处
林瑞明,0591-87881835
施 频,0591-87882969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2月2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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