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发布南通市地方标准《锻压机械现场检验服务规范》《农业科普教育基地管理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防护管理规范》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和《关于南京无锡常州南通市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批复》(苏质监复【2018】6号)的有关要求,由我局立项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锻压机械现场检验服务规范》(立项编号NT2022-22)《农业科普教育基地管理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立项编号NT2022-34)《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立项编号NT2023-03)《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防护管理规范》(立项编号NT2023-12)完成起草工作并经征求意见后通过专家组会议审查,拟予发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3日~2024年3月2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南通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需提供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相关依据。
联系人:张洁,联系电话:0513—69818019,电子邮箱:493538872@qq.com。
附件:1.《锻压机械现场检验服务规范》(报批稿)
2.《锻压机械现场检验服务规范》编制说明
3.《农业科普教育基地管理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报批稿)
4.《农业科普教育基地管理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5.《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报批稿)
6.《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7.《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防护管理规范》(报批稿)
8.《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防护管理规范》编制说明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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