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太仓市金融更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意见》的通知(太政发〔2021〕12号)文件规定,拟给予江苏苏港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兑现财政奖励。公示期:2024年2月21日—2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
太仓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发展科 朱 力 53891053
太仓市财政局综合科 陆蓓琴 53890311
太仓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太仓市财政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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