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深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改革工作方案》(明深改委发〔2021〕2号)工作要求,我局对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开展2021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评价企业进行分类。现将有关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1月16日前向区经济科技促进局企业服务股反映。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11月9日
(联系人:劳先生,联系电话:8882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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