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扶持办法》有关规定,经各有关部门核查、评审小组会议审定等程序,现对增产奖励、专职人员补贴(增产奖励、专职人员补贴为免申即享)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月21—27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提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增产奖励、专职人员补贴审核结果由企业自愿接受,企业应自查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情况,并及时向所属镇街经济办报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联系人:许汉林,电话:020-39054614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栋二楼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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