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和《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23〕8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信局起草了《镇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3月29日前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邮箱:zjsfgwzhc@163.com,电话:0511-89667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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