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强化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苏州市道路运输企业分类分级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试行)》,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高新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分类分级评价结果公布(见附件)。
附件:2023年第四季度高新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分类分级评价结果
苏州高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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