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新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展会,根据《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深商务规〔2022〕3号)、《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深商务规〔2023〕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开发布《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新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展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请各单位按照《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新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展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拨付补贴资金。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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