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园区管理机构,主平台园区开发公司: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的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揭阳市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详见附件1),现就组织开展揭阳市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抓紧开展政策宣传和项目申报指导,组织本地区相关申报单位按通知及工作细则要求(附件1)准备资金项目库申请报告,按顺序装订成册(项目申报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申报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将纸质版材料扫描成电子版(U盘),一并报至园区管理机构汇总并审查。同时各申报企业需于2024年3月30日24时前通过“数字工信”(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进行线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并确保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
二、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揭阳产业园、揭阳高新区、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的初审部门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其余园区初审部门为园区管委会)
(一)对主平台予以融资奖励方向、对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方向
主平台园区开发公司及各片区所在地园区开发公司根据项目所在地,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报属地初审部门进行初步审查,出具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的审查意见后,报属地复核部门。
(二)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
初审部门负责组织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指以发展工业为主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集聚地、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各类由省级以上政府认定的开发区)内的企业按照要求编制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出具关于项目(企业)在园区的四至范围、建成投产时间、产业转移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的审查意见后,报送属地复核部门。
对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复核汇总报送(揭阳产业园、揭阳高新区、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的复核部门为园区管委会,其余园区复核部门为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复核部门指导属地园区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三个方向)进行复核,于2024年4月7日前将企业入库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五份,附电子版),审查意见、推荐文、项目汇总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报送我局(园区与产业引进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细则》有关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征集。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含骑缝章),并带原件供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园区管理机构现场核对。已获得过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或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等不得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二)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如认为本项目入库通知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可一并向我局反馈。
(联系人:吴旭彬,联系电话及传真:850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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