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开展2023年度“十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城科技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市科技局、市科协将开展“十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2022年以来在绵致力于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企业孵化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研究院所、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科技孵化器等机构。
(二)参评要求
参评机构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或其依托单位应是绵阳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申报单位应具有不少于3人的专职服务团队,有明确的科技服务流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设施,开展成果转移转化等科技服务相关工作,且运行状况良好。
3.填报的成果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和安全环保政策,符合绵阳市产业政策规定。
4.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无环保、安全事故,企业信用评价为诚信或良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申报
1.资料涉及国家秘密或自有技术秘密并未进行脱密处理。
2.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的。
3.涉及违法违规行为或已被司法机关处理的。
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二、评选标准
1.机构和团队建设:具备优秀的团队和管理体系,能够持续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支持。
2.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科技成果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化服务,包括技术评估、知识产权管理、投融资支持等方面。
3.产-学-研合作能力:在推动现有产业升级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加快技术创新和研究成果转化进程的能力。
4.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具有较强的技术转移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
5.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三、评选流程
中国(绵阳)科技城2023年度“十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评选流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质量、科学、明确”为导向,按照征集申报、征集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会议评定、结果公示的程序组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征集申报:申报机构填按要求填报中国(绵阳)科技城“十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报送至各县(市、区)进行初审。
征集推荐:各县(市、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申报材料内容准确真实;并联合当地相关部门对拟推荐机构的信用情况、违法情况、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核查。
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对照申报条件对推荐的出成果转化能力、质量。效益等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制定领域专家评审方案,经评审专家委员审定后,市科技局组织专家(从省专家库中按照专业领域抽取)会评,进行独立打分,评审结果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市科技局在专家打分的基础上,综合择优进行评定,按照不超过1:2的原则呈报评审专家委员会。
会议评定:进入会议评定环节的,由评审专家委员会,评选认定中国(绵阳)科技城2023年度“十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根据需要组织现场答辩和现场考察,现场答辩单位需准备5分钟介绍PPT,由专人进行现场答辩。
结果公示:市科技局将专家委员会认定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申报材料
1.中国(绵阳)科技城“十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申请表及表中相关事项的相应附件材料。
2.各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4年2月23日17时前,将推荐材料正式报送市科技局社发科(224)办公室,所有推荐材料同步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用A4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按照“成果转化机构-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社发科
电 话:(0816)2308946
邮 箱:1915364493@qq.com
六、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机构、各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仔细阅读此通知,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3.所有申报、推荐材料均需同步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用A4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按照“成果转化机构-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
4.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2月2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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