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自贸试验区新型国际贸易重点企业评定办法的通知》(粤商务创函〔2023〕25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国际贸易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市商务局会同南沙区商务局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国际贸易事项)项目申报和评定等工作。现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国际贸易事项)项目安排方案(初步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13日。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真实,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公示资金安排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国际贸易事项)项目安排方案(初步安排)
广州市商务局
2024年2月6日
(联系人:简兆云,电话:80196041,邮箱:670502725@qq.com)
附件
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国际贸易事项)项目安排方案(初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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