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关于组织申报迪庆州专利转化专项奖补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迪庆州专利转化专项奖补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0日 09:16:32 发布部门: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收藏

  为进一步促进迪庆州专利转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好州市专利转化运营促进项目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3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行〔2023〕134号)文件内容,结合迪庆实际,我局制定了《迪庆州专利转化专项奖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安排,现决定组织申报迪庆州专利转化专项奖补项目(第一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项目

  (一)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奖补

  1.项目内容

  重点支持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工作,在2022年1月起,以自有专利权质押方式取得银行贷款、且仍在贷款合同期内的企业,可申请奖补。每家企业按照贷款银行实际批准的利率给予不超过50%的奖补,利率最高不超过5%(含5%),每个对象可奖补1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申报条件

  (1)在本州行政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近2年内无侵权及其他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近1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知识产权纠纷,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

  (3)企业用于出质的专利权属清晰、合法有效;

  (4)企业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合同签订,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质押登记等法定手续;

  3.申报材料

  (1)《迪庆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奖补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申请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说明等;

  (4)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或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5)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融资合同;

  (6)银行出具的放款凭证、付息证明。

  (7)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的信用公示信息截图。

  (二)专利产品备案项目奖补

  1.项目内容

  重点支持专利产品备案工作,在2022年1月起,成功办理专利产品备案,并获得《备案证明》企业。每个产品备案给予不高于2万元奖补,每个企业可奖补1次,最高不超过5万元。

  2.申报条件

  (1)在本州行政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近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行政处罚,近1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知识产权纠纷,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

  (3)企业用于专利产品备案的专利权属清晰、合法有效;

  (4)企业已完成专利产品备案,并获得《备案证明》。

  3.申报材料

  (1)《迪庆州专利产品备案奖补申请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申请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说明等;

  (4)备案证明;

  (5)关联专利证书;

  (6)专利产品相关材料(照片、简介及经济效益说明)。

  (7)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的信用公示信息截图。

  (三)企业获取专利技术奖补

  1.项目内容

  重点支持州内民营企业通过专利转让、许可等方式获取专利技术。

  2.申报条件

  (1)在迪庆州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

  (2)企业近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行政处罚,近1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知识产权纠纷,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

  (3)2022年1月1日起企业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从全国各地高校院所(含设立的研究院、专利运营机构等)获取专利技术,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专利权转移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合同金额不低于1万元,每个项目给予不高于合同价40%的奖补,每个对象可奖补1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申报材料

  (1)《迪庆州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奖补项目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完成专利权转移或许可的专利权证书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转移或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材料;

  (5)企业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合同及银行划款凭证等;

  (6)中小微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7)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的信用公示信息截图。

  二、项目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自愿申报原则,根据申报项目内容填写项目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纸质件和电子件,提交属地县级市场监管局。

  (二)形式审查。各县(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申报通知和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推荐上报形式审查通过项目。

  (三)评审审议。州市场监管局通过知识产权评审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评审,评审后通过局党组会议审议奖补单位及奖补资金数。

  (四)网上公示。通过评审审议的项目,按程序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五)项目确定。州市场监管局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并符合要求的,按程序确定奖补项目。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报送材料至所属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推荐主体(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纸质材料以邮寄时间为准,电子材料以发送指定邮箱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一)纸质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项目申请书、附件材料的顺序统一编页码后装订成册。

  (二)电子材料:各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存放于“申报主体名称+2023年迪庆州专利转化专项奖补项目(第一批)+XXXX项目类型+申报材料”文件夹下,申报表请同时提交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所有附件材料嵌入一个Pdf文档,以“申报主体名称+2023年迪庆州专利转化专项奖补项目(第一批)+XXXX项目类型+附件材料”命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快项目组织申报,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请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加快组织申报工作,主动服务企业,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围绕财建〔2023〕121号有关资金使用绩效要求,云南省知识产权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明确政策导向,按照《迪庆州专利转化专项奖补工作方案》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把好入口关,如期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二)强化项目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监督奖补的企业和项目,严格遵守、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政策实施及相关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3〕21号)和《云南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4年)》等文件相关规定和精神,引导企业积极主动与我们沟通项目运营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问题及工作成效。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联系人(收件人):知识产权科白耀霖,唐玉莹

  电话:0887-8222168, 15208879003

  电子邮箱:3294871918@qq.com

  邮编:674400

  收件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29号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责任编辑:weiwei)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