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2024年度
项目立项审查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
为强化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提升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等要求,现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2024年度项目立项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审查重点内容
立项依据充分性,
(一)项目立项。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政策支持范围,是否或其他相关部门中央资金重复支持,是否与与万村千乡、电商示范县等项目有效衔接;项目申请、遴选、决策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工作程序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等;,项目前期必要手续是否齐全,相关承诺证明是否提供。
绩效目标合理性,
(二)绩效目标。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工作进度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且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预算编制科学性,
(三)资金管理。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工作目标是否相适应。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符合政策要求,预算资金分配的公平性、科学性、合理性情况。项目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财务管理是否规范,资金管理制度措施是否健全有效等。
工作程序规范性
(四)项目管理。,市州商务局关于项目申报、审核、推荐的工作情况,县市区商务局项目工作方案、项目遴选、决策过程等工作程序情况。县市区商务局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二、立项审查程序和步骤
(一)项目公开征集
根据前期工作要求,各市(州)商务局组织2024年拟支持县(市、区)向社会公开征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二)项目遴选及推荐
县(市、区)按照企业申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结果公示的竞争性程序遴选项目,经市州商务局审核同意,按程序报送拟支持项目推荐函及申报资料至省商务厅。
(三)项目立项审查
1.项目资料评审
省商务厅会同第三方开展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拟支持项目资料评审。
2.实地立项审查
根据资料评审结果,省商务厅会同第三方对符合条件项目开展实地审查。
(四)项目公示及批复
根据实地审查结果,报省商务厅党组会研究审议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同意立项批复。
四、工作要求
(一) 请各市(州)商务局高度重视,对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明确的5个支持方向要求严格做好项目遴选,并对照县域商业建设资金列支范围(参考)要求指导企业规范建设内容,尤其是做好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有效衔接。
(二)请各市(州)商务局根据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资料清单(附件1)要求,于2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电子版、推荐函及项目清单报送至省商务厅,涉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支持县(市、区)需提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最终绩效验收报告。
附件:1.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资料清单
2.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列支范围(参考)
3.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拟推荐项目清单
2024年2月18日
(联系人:陈恒希,联系方式:15772320218)
附件1
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资料清单
一、项目申请表。主要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开竣工时间、申报资金支持方式、项目实施背景及服务业类别、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摘要)、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项目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情况、已申报的其他专项资金情况,以及其他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资金申请报告
申请对项目进行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应编制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基础设施建设类
1.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在线监管审批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建设工期及实施计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
3.项目具备的服务业特性及创新性的说明。
4.项目建设方案。
5.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6.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
7.项目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相关许可完成情况。
(二)运营类
1.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建设工期及实施计划、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
3.项目具备的服务业特性及创新性的说明。
4.项目建设方案。
5.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6.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
7.项目开工前必须完成的相关许可完成情况。
8.保障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设施设备购置清单或采购计划,以及采购证明凭据(包括发票、工程款支付凭证、银行票据回单)及合同等。
四、项目支撑附件
(一)基础设施建设类
1.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3.有贷款需求的项目,须出具银行贷款承诺函(省级分行以上)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4.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含中央财政资金、省级其他财政资金)的证明文件。
5.最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通过出具的项目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自有资金(如银行存款)的证明材料。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料须包括首页,第三方资质页、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对于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材料的,需提供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前连续四个月份的资金证明材料。已开工项目还需要提供已完成投资额的证明凭据(包括发票、工程款支付凭证、银行票据回单)及合同等。
6.对于有行业准入许可经营要求的项目或企业,需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准入许可文件,如药品经营研发的,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国家GMP认证等。
7.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等。
8.自然资源(或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新增土地的建设项目,还需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国有土地证书(不动产权证书)。
9.已开工的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的行政许可要求,提供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意见(或备案证明)、节能审查意见(或备案证明)等;执行审批制的已开工的项目,还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意见。
10.项目承担单位对相关申报内容及附件真实性、合法性的声明(原件)。
11.项目单位未列入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黑名单”的声明(原件)。
12.项目承担单位对拟开工项目的开工建设承诺书(原件)。
13.未获其他中央资金支持声明(原件)
(二)运营类
1.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有贷款需求的项目,须出具银行贷款承诺函(省级分行以上)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3.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他资金(含中央财政资金、省级其他财政资金)的证明文件。
4.上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通过出具的项目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自有资金(如银行存款)的证明材料。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料须包括首页,第三方资质页、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对于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材料的,需提供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前连续四个月份的资金证明材料。
5.项目承担单位对相关申报内容及附件真实性、合法性的声明(原件)。
6.项目单位未列入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黑名单”的声明(原件)。
7.项目承担单位对拟开工项目的开工建设承诺书(原件)。
8.未获其他中央资金支持声明(原件)
9.其他保障项目有效实施的相关技术、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附件2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列支范围(参考)
支持方向 |
可列支范围 |
不可列支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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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
新建或升级改造乡镇商贸中心、连锁超市 |
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等改造升级: 1.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强弱电、货架、收银、空调等投入; 2.配备与娱乐、休闲、临时停车位等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3.配备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设施、线上线下购物相关设备。 |
1.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建设改造 2.村级便民店建设改造(商贸流通企业整体打包建设除外) 3.村级物流站点建设改造 4.征地拆迁 5.土建工程(严禁用于具有商业地产开发性质的项目,不得补助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不的补助新建乡镇商贸中心的土建,集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必要的市场地面硬化、给排水、顶棚等可考虑支持,但大规模土建不支持) 6.办公设施(办公楼)、员工宿舍 7.办公设备(办公电脑、办公桌椅等) 8.人员工资、人工费、招待费 9.流动资金、租赁费用 10.技术服务 11.流量费 12.广告费 13.燃料费用 14.知识产权费 15.宣传费用(出版物) 16.项目管理费 17.资金占用利息(费用) 18.勘察设计费 19.土地购买费用 20.罚款 21.投资费 22.偿还债务 |
新建或升级改造农贸市场、集贸市场 |
1.水、电、暖、通讯、仓储、停车场、交易区、内部道路等建设改造; 2.配备交易设施、冷藏冷冻、加工配送、电子结算、检验检测、安全监控、消防设施等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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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
新建或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
1.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强弱电、货架、仓库等投入; 2.配备冷藏冷冻设施及冷链车辆;建设自动化包装、分拣、装卸设备,加强条形码、射频识别技术、车载定位装置等终端信息化建设; 4.物流快递配送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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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或升级改造乡镇快递物流站点 |
1.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强弱电改造、货架等投入; 2.建设自动化包装、分拣、装卸设备、加强条形码、射频识别技术、车载定位装置等终端信息化建设; 3.物流快递配送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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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设施、设备投入 |
建设共同配送相关仓库、货架、分拣、装卸等投入,以及物流快递配送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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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
新建或升级改造大型流通企业布局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 |
1.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强弱电、货架、仓库、分拣、包装、装卸设备等投入; 2.配备冷藏冷冻设施及冷链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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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商贸企业多业态发展投入 |
支持多业态发展相关投入,包括装修、强弱电、货架、仓储等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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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
新建或升级改造农产品集配中心、产地交易市场 |
1.设施建设与装修改造、强弱电、货架等投入; 2.配备冷库和清洗、分级、包装、烘干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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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或升级改造冷链物流设施 |
1.建设改造预冷、储藏保鲜等设施、设备; 2.建设改造冷链加工配送中心及冷链车辆; 3.冷链标准化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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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
商贸企业综合性服务转型投入 |
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增加的设备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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