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审计局对我委开展了本市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于2023年8月向我委正式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我委高度重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有关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基本情况
此次专项审计调查对象为新型研发机构、功能型平台、基础研究特区、科技企业孵化器4类科技创新平台,市审计局通过实地调查、发放调查表、座谈、数据比对等方式调查了148家单位,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指出:部分新型研发机构运行效果有待提升、社会力量兴办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未落实、部分新型研发机构未及时成立理事会、部分功能型平台区级配套资金不到位、个别功能型平台经济考核指标有待优化、创新创业载体评价管理有待改进6个具体问题。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新型研发机构问题
针对部分新型研发机构运行效果有待提升、社会力量兴办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未落实、部分新型研发机构未及时成立理事会3个涉及新型研发机构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完善制度体系与实施细则。2023年相继出台《关于促进我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上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事业单位类型新型研发机构章程示范文本(试行)》。通过加强顶层设计与细化实施操作,明确对承担国家和我市科技创新战略和重大任务的新型研发机构实行任务为导向的财政经费预算管理机制,建立以创新绩效为核心的中长期综合评价机制,评价结果作为机构存续、经费支持和负责人考核的重要依据;明确社会力量兴办新型研发机构的界定范畴、备案程序与条件、投入方式、绩效评价等主要内容,广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要求事业单位类新型研发机构根据建设目标使命,确定与其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推动实行理事会(董事会)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依照章程实施管理。
2.实行分类管理和经费支持。根据“以目标定任务,以任务配资源”的原则,对已建的16家事业单位类机构进行分类梳理,根据机构实体化发展需求和支持上海相关产业技术发展的角度,评估并明确支持方式。对专注基础研究的新型研发机构,以协议形式对任务、预算等予以约定,实行任务为导向的财政经费预算管理机制,以“预算+负面清单”的方式,给予稳定支持,赋予最大的经费使用管理自主权。对从事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的新型研发机构,依据其承接共性技术研发和转化的情况,实行市场投入与政府支持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支持方式,以预算+负面清单、科研项目以及财政奖补、退坡等机制,鼓励其与社会需求充分对接,更好地为全社会科技创新服务。
(二)关于功能型平台问题
针对部分功能型平台区级配套资金不到位问题,我委已会同相关平台建设各方形成共识,在开展中期评估基础上,对相关平台建设的目标、任务以及经费支持结构进一步优化。针对个别功能型平台经济考核指标有待优化问题,我委已会同各方达成共识,建立经济考核指标体系优化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专家咨询会,动态优化调整经济考核指标,为功能型平台的发展提供良好支撑。
(三)关于创新创业载体评价管理问题
对创新创业载体评价管理进行了优化,专家评价按照评价指标对相关载体的运行绩效打分,综合考虑评分高低和支持比例,确定载体的评价等级。同时针对创新创业载体的特点,完善符合载体建设发展规律、特性化的评价指标,并强化相关信息系统的复核检验功能。
本次专项审计调查,是对我委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摸底评估,也是督促我委深化改革的重要契机。下一步,我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十二届市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有组织、体系化地推进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更好助力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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