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维护数据处理者合法权益,促进数据资源开放流动和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安徽省实际,省市场监管局研究起草了《安徽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ah_ips@163.com,或通过信函寄至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邮政编码:230051),截至时间为2024年3月7日。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上注明“安徽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知识产权服务处 高海涛 电话:0551-63356992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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