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盐科产〔2017〕97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二批)的通知》精神,经有关单位申报、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415家盐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二批),现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7日—2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或盐城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书面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能打印)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80501627
地址:盐城市聚龙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C座1627室
邮编:224000
盐城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联系电话:80989606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606
邮编:224000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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