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市联合基金(粤穗、粤深、粤佛、粤莞、粤惠)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通讯评审、会议评审(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等程序,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市联合基金拟资助项目1504项(青年基金项目1201项,地区培育项目194项,重点项目100项,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9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
1.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电话:020-87585341(监督)、87567835(业务),邮箱:skjt_sjjwxf@gd.gov.cn,传真:020-87567791;
2.省科技厅机关纪委,电话:020-83163857。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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